就拿時下人們頗為關注的所謂 “FDA 認證 ” 來說吧,有的廣告稱 “ 本品 ” (中成藥)已經(jīng)美國 FDA 批準 ” 。那么, FDA 是否批準中藥可作為藥品正式銷售呢 ? 中藥在美國作為食品有法律明文規(guī)定。有關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中藥及其制劑可以作為膳食補償劑,但不可提及其醫(yī)療功能;上市前應將全部資料及樣品呈 FDA 備案,但不給予審查和批準,更沒有批準文號。同時, FDA 公布若干中成藥及中藥飲片為禁用,并每年公布名單,如人參再造丸、牛黃解毒片等均列為禁用。中藥飲片禁令也每年增加:全蝎、附子、麝香、龜板、厚樸、款冬花等,名單仍在不斷增加。文章開頭所提及的內(nèi)容即為 FDA 今年的公告。
就拿美國對中醫(yī)師的稱謂來說吧,也是極不一致的。zui早、zui普遍的行文稱謂的 “ 針灸師 ” ( Acupncturist ),有的稱為 OMD ( Oiental Medical Doctor )。但是千萬不要用醫(yī)師( Medical Doctor )一詞,不論印名片、做廣告、掛招牌,均不可用.,否則作為違法論處。